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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吴艳丽
记者昨日从唐山市交警支队获悉,从即日起至11月20日,唐山市的进京车辆需办理《河北省进京车辆安检证》(以下简称《安检证》)。
据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居民个人车辆需要进京的,应向当地派出所申领《河北省进京车辆安检证》。进京客运车辆由客运站驻站民警比对乘客身份信息、安检合格后核发《安检证》。国道和高速公路沿线设置的警务工作站,负责对外省和我省未办理《安检证》进京车辆、人员、物品的安全检查,并核发《安检证》。
进京载客车辆需要进入北京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的,必须持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检验标志、强制保险标志、环保标志,并按照北京市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办理进京客车通行证件。 外地载货汽车禁止在北京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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