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资讯] 唐山:2012年为群众办10件实事

[复制链接]
发表在  2012-2-29 21: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刘芳)2月28日下午,记者从唐山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唐山市从社会保障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积极谋划了2012年为群众办的10件实事。
  1、努力扩大就业规模。年内全市新增城镇就业9万人以上,向非农领域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推荐1万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

  2、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市中心区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5万平方米,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3、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保障水源安全和自来水入户为重点,解决好134个村、12.05万人次的饮水安全问题。

  4、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镇由每人每月363元提高到410元;农村由每人每年1900元提高到2300元。

  5、建立新农合大病统筹基金。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有效缓解农民大病治疗难问题。

  6、解决市区群众乘车难问题。采取“公司化经营”模式,在市中心区分期分批投放中高端车型出租车,2012年分批投放700-1000辆。同时,新增公交车100部,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7、实施城乡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在全市建设176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保障群众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8、加大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力度。2012年,对全市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户、无房户全部进行改建。

  9、完善提升社区惠民便民服务功能。规范建设20个和谐示范社区,改造提升100个城市社区;加强唐山市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满足社区居民家政、养老、保洁、医疗等多种服务需求;建设社区科技防范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环境。

  10、推进城中村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妥善解决市中心区(路南、路北、开平、高新)已完成改造的城中村原村民养老问题,稳步推进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优先保障已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该贴已经同步到 yly的微博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
关于
链接
联系
帮助
网友
须知
帮助
服务支持
资源
服务
流程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