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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年底前,主城区将实施黄标车(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限行,到“十二五”末,全市淘汰所有注册的高排放黄标车。
为有效削减全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防治以酸雨、灰霾光化学烟雾为特征的复合型大气污染,改善我市区域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市将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淘汰制度,今年强制淘汰2002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柴油机动车、1995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汽油机动车;加强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落实黄绿标分类管理制度,推行黄标车限行措施,到“十二五”末全部淘汰高排放黄标车;加强外地车辆转入管理,申请转入我市的外地机动车,柴油车必须符合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汽油车必须符合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推动油品配套升级,今年4月以后全市全面供应国Ⅲ标准的车用汽油,从2013年12月31日起全面供应国Ⅲ标准的车用柴油,2013年6月30日起全面供应国Ⅳ标准的车用汽油,2013年12月31日起全面供应国Ⅳ标准的车用柴油,将普通柴油含硫量降至350ppm以下。
稿源: 唐山晚报 编辑: 黄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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