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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市纠风办获悉,今年我市将继续在全市乡镇以上机关、行业部门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全市乡镇以上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社会服务单位、金融服务等76个部门均列入评议范围。本报《聚焦行风》栏目列入评议考核范围,凡参加本报《聚焦行风》的评议部门将获0.5分加分(满分10分)。
此次评议按照与省对口一致的原则,把具有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权力的政府职能部门、司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企业和事业单位纳入市、县两级行风评议范围。
评议内容包括:(一)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唐发〔2012〕2号)确定的八项重点工作情况。(二)加强机关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公开承诺是否落实,行政许可公开、收费公示、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制度是否执行到位,工作作风是否得到优化,工作效率是否高效,办事过程是否透明公开。(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规范、不公正,野蛮执法等问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滥用职权现象;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的问题,是否给予认真解决和及时解答;群众的诉求渠道是否畅通;解决群众问题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是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对照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将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是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本地本部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是否以基层、站所、窗口单位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规范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行风评议由市纠风办负责组织实施。评议采取问卷测评、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以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评判标准,评出优胜、先进、达标、较差单位。
另外,各单位进行动员部署、公开承诺、阳光热线、阳光论坛、聚焦行风、建立直接服务对象库、质询评议、整章建制、信息反馈以及参加各项活动等情况实行记账式集中考核。将市长公开电话(12345)、优化发展环境投诉电话(2802178、2801500)以及唐山纠风网站受理的群众投诉及处理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此次评议,明察暗访将贯穿行风评议全过程,纠风办将通过监督员队伍、新闻媒体等形式对参评部门的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实施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与2012年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明察暗访情况一并实行记账式集中考核。
(王增典、王雪漫)
稿源: 唐山晚报 编辑: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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