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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唐山: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设备11月底前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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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在  2012-5-17 08: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记者昨天从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获悉,凡列入今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企业设备,必须于11月底前拆除主体设备、生产线。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今年我市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是:电力行业做好新区热电厂和缸窑热电厂燃煤机组关停工作,钢铁行业加快淘汰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焦化行业加快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的小机焦,水泥行业淘汰机立窑9座、水泥磨39台,造纸行业淘汰13家造纸企业、17台套纸机,结合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规划,逐步淘汰小型燃煤锅炉。

  列入今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企业设备,必须于11底前拆除主体设备、生产线。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和企业,将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不予安排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实行节能减排“一票否决”。

稿源: 唐山晚报  编辑: 黄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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