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巩固和发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从即日起,我市将全面提升文明城创建工作。
据了解,本次提升的依据为今年4月中央文明委下发的《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其中共包括5大类别、30个测评项目、96项测评内容,我市将重点从以下5个方面实施。
全面优化公共环境。集中开展公共环境整治,治理重点是:各类广场、公园、旅游景点、火车站、汽车站;城市主干道、非主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城市社区、居民楼道;集贸市场、社区市场、商场、超市、体育文化场馆、餐饮场所等公共部位环境卫生。
全面优化公共秩序。重点加强交通路口的管理,对行人、自行车闯红灯问题要严加管制;重点加强三轮车非法运营问题的治理,坚决治理三轮车非法运营,巩固三轮车治理成果,坚决防止三轮车问题反弹。
全面开展公益活动。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农民工提供帮助,维护权益,排忧解难。加大文明礼仪知识、环保知识的普及力度,利用网络媒体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同时,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和阵地建设。
全面优化公共关系。优化社区人际关系,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联谊活动,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21个窗口行业重点加强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文明服务、规范服务,提高窗口行业服务水平,医疗、商业零售、公交、出租汽车、铁路车站等行业做好表率。
全面完成八项重点工作。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加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加强网络文明传播。
稿源: 唐山晚报 编辑: 黄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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