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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北京:一男子利用微信实施犯罪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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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在  2012-8-1 19: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记者昨日获悉,朝阳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手机微信聊天工具约女性见面实施强奸的案件。23岁男子郭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朝阳检察院提起公诉。郭某今年23 岁,2010年来京帮助父母操办生意。一日,郭某无意之中安装了手机微信软件,之后便开始不停的加女性用户为好友,图谋不轨。

今年4月3日下午,郭某通过微信搜索到一名距离他只有几百米的女性用户,于是郭某加了这个女孩,并花言巧语将女孩约出来见面。因为两人距离很近,女孩子没多想就同意了。

  他们在附近的一家饭馆见面。女孩叫丽丽(化名),今年20岁,在一家公司工作。聊天中,她谈到对目前租住的房子不太满意,想在附近租一个便宜一点的房子。郭某便骗丽丽说自己住处旁边的房子很便宜,邀请丽丽去看看。丽丽听了很感兴趣,同意去看房。

  随后郭某以看房为由将有些喝醉的丽丽带回自己的住处,并借着酒劲强行与丽丽发生了性关系。丽丽强烈反抗并大声呼救,被周围邻居打开房门解救了出来并向警方报案。

文/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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