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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餐饮服务单位的一封信
各餐饮经营服务单位:
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狙击战,全面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决定自即日起辖区所有餐饮经营单位立即停止营业,恢复营业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并在经营场所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同时应当做好如下几项日常工作:
1、做好员工信息登记,尤其是来自疫区人员必须自行隔离十四天并上报有关部门;
2、告知员工每天必须观测体温,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不必要的出行;
3、做好就餐区域和加工场所的停业前的消毒清理工作,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豢养宠物,收留流浪动物;
4、严格落实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不具备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畜及其制品;
5、禁止在餐饮场所圈养、宰杀禽畜,禁止采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若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拒不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请各餐饮服务单位予以理解、支持、配合!
唐山市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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